轮作休耕 藏粮于地(人民眼·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
江苏省南京市永宁街道多功能油菜特色产业小镇的稻油轮作区。
滕宏飞摄
大型农机在黑龙江省北大荒集团九三分公司鹤山农场高粱基地作业。
任宝吉摄
河北省永清县刘街乡农户在休耕地块上查看土壤情况。
刘欣羽摄
云南省砚山县平远镇农民在移栽冬季轮作蔬菜。
王国礼摄
引 子
“田休耕,也增收。”种了半辈子庄稼的河北省永清县刘街乡李家口村村民叶广宽,2019年响应国家季节性休耕政策停种冬小麦,次年玉米亩均产量提高了约50公斤,加上每亩500元的休耕补助,一年亩均纯收益达600元左右,比休耕前提高了约200元。
河北是典型的资源型缺水省份,地下水长期超采,形成全国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区。作为农业大省,河北小麦种植面积在3300万亩左右,农业用水占经济社会用水总量半数以上。实施一季(小麦)休耕、一季(玉米)种植后,平均每亩减少用水150立方米。目前,河北省有200万亩耕地实行季节性休耕,年减少开采地下水3亿立方米。
在部分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农业发展突出矛盾和国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国家可以根据财力和粮食供求状况,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试点,安排一定面积的耕地用于休耕,对休耕农民给予必要的粮食或现金补助。”
2016年6月,原农业部、财政部等联合印发《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轮作为主、休耕为辅,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率先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等地开展轮作试点,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重金属污染区、西南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休耕试点。试点以来,轮作休耕实施面积由2016年的616万亩增至2022年的6926万亩,实施省份由9个增至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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